2007-6-8 14:29:12 阅读84 评论0 82007/06 June8
专利申请策略分析
转自画梦廊http://publishblog.blogchina.com/blog/tb.b?diaryID=4719360
当前,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引起中国企业的普遍重视,但在具体措施上,有些企业还存在着只重视眼前可见利益的短视行为,例如有些企业将自己的专利用老板个人的名义进行申请,以节省专利申请费用。在此对这种申请策略的优劣分析如下:
一、申请费用比较
依照当前****公司的申请现状,比较申请费用如下:
2007-3-20 11:55:39 阅读211 评论0 202007/03 Mar20
这样,导致了二个不同的标准同时存在,不知道为什么。
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包括:
(1) 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;
(2) 根据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能直接地、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。
允许的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,包括下述各种情形。
2007-3-20 11:50:51 阅读41 评论0 202007/03 Mar20
1. “清楚”、“完整”和“能够实现”概念
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,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、完整的说明,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。
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的清楚、完整的说明,应当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。也就是说,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。
其中,“清楚”、“完整”和“能够实现”三个方面不是并列的要求,而是一个整体的要求。
三者之间的关系是:“能够实现”是对“清楚”、“完整”的程度的要求。